本網站部分功能不支援IE瀏覽器,請使用Chrome或Edge等其它瀏覽器。

「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修正算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5日以衛授食字第 1151405570號公告预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202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