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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四條之一,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月23日以衛部保字第1111260404號令修正發布,茲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