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沿革
「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由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七十年九月一日
發布施行後,台灣省藥劑生公會理事長徐錫其、台北市藥劑生公會理事
長施合鄭及高雄市藥劑生公會理事長林永富等為提升藥劑生地位,增進
權益,遂發起籌組「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旋經台灣省藥
劑生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及高雄市藥劑生公會於九月二十二日以省
藥生其總字第099號,北市藥生總字第027號,高市藥生富字第0113號
函聯名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經內政部再函請行政院衛生署同意,於十一
月六日以(70)台內社字第五五二八九號函覆台灣省藥劑生公會稱:「貴
會等申請籌組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准予成立,並於三個月完
成籌備工作,召開成立大會」。
十一月二十日台灣省藥劑生公會理事長徐錫其前往内政部社會司拜
會陳科長,請示有關籌組全聯會之細節問題。十二月三日依指示先行召
開協調會議,商討會員代表、理監事由各級公會依分配之名額,並推荐
籌備委員人選等事宜。隨即密集展開籌備工作,十二月十二日假台中市
新天地大飯店召開發起人會議,並請內政部社會司陳科長蒞會指導。全
聯會由台灣省藥劑生公會理事長徐錫其,台北市藥劑生公會理事長施合
鄭、高雄市藥劑生公會理事長林永富等共同發起籌組,同時推選林炳枝
、徐錫其、施合鄭、林永福、林春長、李水德、曾啟演、蕭新福、范竹
男、溫成邦、陳忠烈、連金龍、林浴淇、張鎮庚、李俊嶺、張錬山、廖
輝龍、韓佩言、劉兆琳、王名昇、王清溪等二十一人為籌備委員,並互
選林炳枝為主任委員,徐錫其、施合鄭、林永富為副主任委員。當天並
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擬訂章程草案共七張計五十條,決議籌備會連絡
處設於台中市中山路一七五巷十四號 (台灣省藥劑生公會辦事處)。紀
錄報請內政部及衛生署備查。
七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假台北市康華大飯店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
擬定七十一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草案及工作計畫書草案,並決定成立
大會日期、地點、推選成立大會主席及主席團人選、提名理監事候選人
。
因呈報內政部轉衛生署之章程案尚未准予備查,致使三省市公會無
法推選會員代表,二月三日台灣省藥劑生公會理事長徐錫其再度拜會内
政部社會司承辦人,二月五日内政部以(71)台内社字第66250號函覆稱
:貴會所送「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草案)」,應請將
其中第6條、第6、13兩款刪除,及第2、3兩款合併修正,並提成立大
會通過后報部核備。
二月六日籌備會函請台灣省藥劑生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高雄
市藥劑生公會,限期選舉會員代表,並彙報籌備處備查。二月十九日召
開七人小組會議,審查會員代表資格(九十名),並將成立大會時間及
大會之準備工作分配指派專人負責。經徐理事等先進披荊斬棘,辛勤奔
走,籌備工作,終告完成,全聯會亦賴以創立,實功不可沒。
七十一年三月十一日舉行中華民國藥劑生公全國聯合會成立大會暨
第第一次會表大會,審議通過本會章程、工作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
建議制定「藥劑生法」及「藥劑生節」等要案,並選舉林炳枝為第一屆
理事長,圓滿達成會歷史性任務。
七十四年三月十一日舉行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林炳枝先生
任內熱心會務,為公奉獻,表現良好,獲得肯定與愛戴,榮膺蟬聯第二
屆理事長。
七十七年三月十一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林理事長任
期屆滿,時值藥物藥商管理法修正進入緊要階段,為維護藥劑生權益,
乃共同推選富有法學素養,識驗俱豐,且具服務熱忱之陳文淵先生繼任
第三屆理事長。
八十年三月十一日舉行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陳理事長謙辭
連任,而其時藥管法修正,立法院已邁入緊密審議之關鍵時刻,必須有
人脈廣闊,勇於負責,擅折沖者出任艱鉅,以期在院會確保權益,平反
不利條文。環視王美子女士為人慷慨,廣結善緣,連任台北市藥劑生公
會理事長多年,社會歷練甚深,允為適當入選,遂經一致選舉為第四屆
理事長。
民國八十三年由高雄市藥劑生藥劑生公會陳正治出任第五屆理事長
,八十六年至八十九年分別由余敬三、劉明川代表台灣省藥劑生公會出
任第六屆及第七屆理事長,第八屆(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台北市何政
治擔任理事長,第九屆(九十五年至九十八年)由高雄市施國政擔任理
事長,施理事長任内,由於台灣省藥劑生公會已結束,逐將全省二十三
縣市公會依會員數多寡分隔為北、中、南三個區,依抽籤結果由北區、
南區、中區方式輪值擔任理事長,兼顧平衡北、中、南區都能有公平機
會擔任理事長,全聯會此舉也奠定了全聯會內部的長治久安,避免每次
會為了選舉相互攻奸,藥劑生再也沒有分裂的本錢,第十屆(九十八年
至101年)選出代表北區的呂金棟為理事長。
我們歷經藥政管理中對我藥劑生權益的重大變革,民國八十二年當
「藥物藥商管理法」改為「藥事法」之際,原本藥師與藥劑生之間其業
務範圍即存在著競爭,主張藥劑生的功能為輔佐藥師,要在藥師監督下
作業,主張藥劑生的藥品之調劑範圍限縮,不得調劑「管制藥品」,最
終爭取的結果,為藥事法第三十七條「不含麻醉藥品,得由藥劑生為之」
,我們讓步的條件是不再到醫院服務,但原本在醫院服務之藥劑生應保
障其繼續工作及轉院服務之權利,奠定藥劑生可以自行開設藥局獨立執
行藥品調劑工作的權利,如果藥劑生不能調劑第二、三、四級管制藥品
,試問我們健保藥局要如何接受處方箋,因此要由衷感激,歷任全聯會
理事長及理監事英明睿智,帶領我們從風雨困頓中一路走向如今康莊大
道。
本會自成立時會員數為台灣省藥劑生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及高
雄市藥劑生公會三個會員,隨精省緣由台灣省藥劑生公會辦理結束,其
所屬21縣市藥劑生公會於九十七年直接加入全聯會為會員故本會會員數
增加為23個會員,目前藥劑生執業人數共有6878人,執業狀況分布情形
:自營藥局約2900,受聘醫院診所服務約2400,駐店管理西藥販賣業者
約1600人,藥劑生團體是一個最沒有聲音的一群,默默付出,配合政府
推動醫藥分業等各項政策,我們最自豪的是團結和諧,這個優點也是最令
其他的團體羨慕的,未來藥劑生必將努力延續更發揚這個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