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 姓名 |
主任委員 | |
副主任委員 | |
委員 | |
委員 | |
委員 | |
委員 |
第 二 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舉辦專業攸關醫院及診所之職場相關演講會。
二、舉辦優良醫院、診所藥局之參觀活動。
三、醫院、診所藥局用藥安全諮詢之建立。
四、建立醫院、診所藥局設備及人員配置標準。
五、各衛教協會講師師資培訓與業務聯繫。
六、建立醫院、診所藥局藥生的就業基本資料、聯絡方式更新、興趣專長……等資料之建立。
七、醫院、診所藥局職業處所的環境輔評管理與查詢辦法。
八、與各醫院、診所職場藥生建立互動交流窗口與辦法規劃。
九、協助各縣市公會會員於就業醫院、診所,藥生在其職場中與各主管機關互動。
十、協助欲執業於醫院、診所之會員盡早適應職場。 十一、提供醫院、診所會員持續教育之訊息。
十二、協助各縣市公會舉辦醫院、診所會員聯誼之事宜。
十三、其他有關維護及保障醫院、診所會員權益之事宜。 十四、處理全聯會理事會交辦事項,及其他與醫院診所藥 事人員相關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