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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公告,並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本部。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