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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後續公告及實務工作之推動,檢附「得不以製劑調製品項清單(草案)」(附件1)及「不列入『得不以製劑調製品項清單』之品項說明」(附件2),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2年3月1日前來函陳述意見。

2022-12-26